標檢局第三組副組長林輝壎表示,電暖爐納入應施檢驗項目有一定考量,包括對產業界的衝擊,徵詢進出口等相關公會、業者等意見,並徵詢國外廠商意見。加上台灣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應遵循相關規範,屆時通報WTO秘書處等程序,最快要一年以上。
林輝壎並說,現行煤油電暖爐仍應遵守「商品標示法」與「消費者保護法」,標檢局會辦理市場購樣專案檢測。若發現不符規定,可依「消保法」三十六到三十八條要求經營者改善或銷毀其商品;若限期未改善,可按次連續處罰。
劉曉玫說,陳情民眾買的進口煤油電暖爐是日規的一○○伏特,不同於台灣的一一○伏特,且故障後送修才發現是水貨,代理商無法維修。
陳歐珀呼籲標檢局,應禁止日本規格商品在市面上販售,以避免用電安全問題。
陳歐珀並請來工程技師,當場解說如何辨識公司貨。技師說,從外包裝或機器外型無法辨識,只能看機器旁的規格標示是否為台灣規格的一一○伏特;技師並建議,消費者購買暖爐時,可詢問賣家台灣是否有保固、是否為台灣規格,以及是否有產品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