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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您心目中的幸福家庭是?

立報/本報訊 2013.12.05 00:00
■居隱

台灣藝人郭采潔在個人網站發表「一到北京,就一直忙著連署的事,一邊扼腕自己把手機裡電話聯絡人刪的太精簡,一邊詫異這麼大的修法,身邊只有寥寥幾人略之一二?擔憂啊」,這段話,引起不少民眾討論《民法》的婚姻、伴侶、家屬制度,該不該配合現代社會家庭多樣情形修改。對此筆者想分享一些事。

有次聽社工後進分享讀大學經驗,班上當時有幾位中國大陸留學生,教授有次上課問:你心目中的幸福家庭是什麼樣子?發現台灣同學跟中國大陸留學生想法明顯不同,像是台灣學生對幸福家庭看法多樣,中國大陸學生認為「父親和母親和小孩同住,且有錢買房子和車子,還養一隻狗」才對。

所以想要有「幸福家庭」當然很好,只是每個人想要的樣子不太相同,但可確定社工專業知識提到只要是家庭,都得維持經濟收入、成員健康、互動情感,不過現有教育體系想教相關的理財和感情教育課卻遇到很多爭議,是不是該「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取得基本共識持續推動,根本減少家庭問題?

至於因各種原因造成家庭沒辦法得到夠多經濟收入維持生活,或家庭成員身心不健康增加照顧負擔,或互動方式不適當造成家庭不幸福,是不是該積極提供相關社福服務訊息,進而善用服務改善家庭功能?

像是同樣在單親家庭成長,為何有些人在社會上有成就,有人卻成為台南隨機殺人案兇手?筆者對此畫兇手的家系圖評估,發現兇手的單親父親除要上班得到收入養家,還要照顧幾名孩子,教養負擔很重;兇手沒完成義務教育、長期失業,常得向親友借錢,親友不想再借,反映社會支持網絡不夠。

如能讓這家庭早些知道單親家庭服務中心聯絡方式、服務內容並善用,再轉介中輟生輔導、就業服務加強社會支持網絡,或許結果會改變。

因此筆者希望官員除修訂《民法》內容,訂定「家庭政策」及「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和其他社福法規後,不該只當作證照、公務員考試考題,而是積極結合各項資源讓家庭幸福才對!

(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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