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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池案 國產署長被約談

自由時報/ 2013.12.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林俊宏/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劉政池家族涉嫌竊占國土案,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大規模約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長莊翠雲、改制前的前副局長高志達、時任北區處長洪寶川等二十六名現任及退休公務員。

被約談到案者都是證人身分,檢方複訊後,晚間已陸續請回。至於莊翠雲、高志達及洪寶川三人漏夜偵訊中,不排除有人會被改列被告。

劉家化整為零 以人頭承租

辦案人員掌握,劉家人疑採「化整為零」手法,以人頭充當優先承租戶,進而向國產署購買國有地,國產署竟以「最速件」函文准予劉家承租國土,涉嫌包庇、圖利劉家。

涉包庇承租國土

檢調昨約談行動聚焦於,不能購買的陽明山泉源段三小段五○六地號,為何被分割成十六塊,由劉家以人頭承租、低價購得?被約談的官員雖否認涉及不法,但辦案人員掌握,疑有官員從中包庇,配合劉家分割土地、增設門牌,替劉政池大開方便之門。

更扯的是,劉家土地原只能限建面積一百六十五平方公尺以下的房子,豪宅完工後卻加倍蓋成三百二十八平方公尺,大興土木整地、砍樹,還私埋地窖。

當年國產局「最速件」核可

辦案人員調查,劉家在八十八年間向國產局(已改制國有財產署)承租陽明山泉源段土地,將老舊礦廠改建成雙併豪墅,時任北區處長洪寶川竟以「最速件」核可,於同年七月二十日函文出租,質疑高層有官員包庇施壓,不排除約談前局長陳官保說明始末。

辦案人員查出,劉政池曾在八十八年間,以中郵通負責人名義,提供價值約九百多萬元的土地擔保,向農民銀行(已併入合作金庫)超貸八千五百萬元,卻逾期繳息,產生呆帳七千九百多萬元,成為不良債權,但土地所有權卻流回劉家手中,疑點重重。

檢調上月底鎖定劉政池違法在國有地上大興土木的部分,約談前、現任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蔡佰祿、林永發、陽管處前課長李青峰等六人到案,複訊後改列圖利罪被告,各以五至二十萬交保,昨持續追查國土遭竊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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