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工廠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屆期未改善或申報,得按次處罰,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強調,民眾黨團修法版本法案重點是要求工廠每個月定期申報。
去年屏東明揚工廠大火,引發工廠申報危險物品違規議題,相關《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受訪時,代表台灣民眾黨在院會發言的張啟楷表示,近年多起工廠大火意外死傷嚴重,主因是存放危險物品的管理及申報未及時及落實,造成許多消防員及員工喪失寶貴生命。
張啟楷說,眾黨對此於經濟委員會提出修法,要求藉由提高罰則,落實工廠申報危險物品管理;當發生火災時才能讓消防人員能充份掌握現場狀況,以保障救災人員安全。
張啟楷強調,民眾黨團修法版本法案重點是要求工廠每個月定期申報。這點也在委員會討論中取得共識明確加進法條文字明訂。感謝朝野各黨及部會努力,今天終於完成這項修法三讀。
張啟楷指出,處罰仍只是嚇阻,最重要的,業者須從源頭善盡安全管理責任,要求各工廠強化危險物品管理與申報,補上救火救災人員關鍵安維拼圖!才是民眾黨推動修法的主要目標,保障國人及打火弟兄安全!
原始新聞來源 補上救火救災人員關鍵維安拼圖|立院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