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保險:公告本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經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案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032.違規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核本公司內部稽核作業,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     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規定處以糾正。4.預計改善措施: 依金管會之裁處書辦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