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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精檢出農藥 缺標準難管控

中央商情網/ 2013.12.03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3年12月3日電)洗衣精檢出含農藥百滅寧,環保署回應,百滅寧雖是殺蟲劑,但不用做環境用藥因而不在環署管轄範圍。學者建議,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訂出國家標準。

上下游新聞市集今與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共同公布調查資料指出,經半年追蹤市售35個品牌宣稱有「抗菌」或「防(蹣)」洗衣精送檢調查,其中「妙管家防(蹣)抗敏洗衣精」被檢出含國內外普遍用來作為農藥與環境用藥的化學成分「百滅寧」。

事實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未查詢到關於百滅寧可使用於洗衣精或界面活性劑資訊。而環保標章關於「洗衣清潔劑」管制項目也無檢測農藥貨環境用藥項目。

目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洗衣用合成清潔劑」的檢測方式與項目,雖訂有國家標準,但內容僅有「PH值」、「生物分解度」、「全磷酸鹽」、「界面活性劑相當含量」、「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含量」與甲醛等項目,卻沒有是否含農藥或環境用藥檢驗項目。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科長鄭春菊說明,百滅寧是殺蟲劑,用於環境殺蟲就須主動向環保署登錄申請列管,農藥有蔬果殘留標準則由農委會管,用於商品則應據「商品標示法」,由經濟部標檢局訂定殘留或檢出標準。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環境衛生研究所長蔡詩偉對此表示,不同廠牌洗衣精添加同樣品牌澳洲防(蹣)制菌劑,卻各自得出百滅寧高濃度與未檢出結果,凸顯洗衣精「抗菌防(蹣)」缺乏國家標準,建議相關單位應強化管理。

蔡詩偉也認為,政府有必要趕緊建立洗衣精抗菌防(蹣)的相關標準,規定廠商哪些化學物質可用,哪些不能用。

百滅寧是否被廠商不當用於環境用藥以外用途,由於難確認真正的主管機關,更遑論主管機關要從源頭積極管理。相關主管單位權責不清,導致食品或民生用品安全問題屢屢出包,凸顯政府部門把關與規範存在漏洞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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