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環境表示,TDR今年6月6日起連續3個月在外流通單位數少於1千萬個單位,截至11月28日止,在外流通單位數為793.5萬單位,公司已確定不增發臺灣存託憑證,至12月08日為增發期限屆滿日,本公司所參與發行之臺灣存託憑證在外流通單位數仍將少於一千萬個單位,將依規定被終止上市,原股並不會從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下市。
聯合環境指出,TDR持有人除可於終止上市前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買賣外,可自行向存託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或兌回出售,投資人應注意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風險,包含匯率及兌回手續費等;另於臺灣存託憑證終止上市時,存託機構將依存託契約規定出售存託股份,並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