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眼的世界:別擋路(一)

立報/本報訊
12 年前
■黃懷軒

我掙扎著要不要在立報這樣以教育為主的報紙上寫這種看似與教育無關的長篇大論,但左想右想還是寫了,畢竟我認為教育是埋下一顆種子,不論讀者是學生、老師或是其他社會各階層的人。我仍舊希望自己微薄的力量能夠改變些微事物的景況,不論這樣的改變會發生在10年或是100年後。

台北市正式成為2016年ICSID授獎認證的世界設計之都(WDC),101大樓還特地點燈打上賀語祝賀。熱鬧是熱鬧,爽是爽,但是對我這種長年在第一線和政府單位奮鬥的設計工作者來說,台灣設計業發展的最大的阻力其實來自政府。而公務員制度所造成的普遍推諉怕事與窮凶惡極的採購法,正是扼殺台灣設計發展的元凶。

政府採購法中將設計與創意工作視為勞務採購,工程會明訂依工程金額比例所能核定的設計費用比率,一般工程500萬以下5.9%,500萬至1,000萬5.6%,超過1,000萬至5,000萬5%……,依金額遞減,建築設計依類別比率不同,較一般工程稍高,詳細比率可以查詢工程會網站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但若以英、美等國為例,景觀或建築工程的設計服務費率基本上從20%起跳(展示設計更高)。姑且不論工程會訂定的這個比率與其他先進國家相比低得可憐,這種過低且無差別式的設計費用計算方式,基本上就已經抑制了多元設計產業向上提升的能力。雖然公共工程的建築設計服務費率依建築類型有所不同,但以我所在的室內與展示設計領域而言,其實沒有標準,而由於公務員怕事避責的心態與風氣,即便實質設計的內容與博物館展示設計無異,卻仍舊只敢以一般工程的形式招標。

展示設計與一般室內設計相比是完全不同的領域,實務面上所需付出的設計人員養成或人力更較一般室內設計要高出許多倍。例如一般的建築或室內設計僅需處理結構、空間、照明、材質等部分,但展示設計除了這些基本的設計要素以外還需要如相關領域專業顧問、內容企劃、文案撰寫、視覺平面設計、多媒體、模型等等不同領域的專業設計與整合,更遑論其他如創作面與情感面的設計表達所需的人才。

一個價值1萬元、10萬元或100萬元的設計應如何判定?問10個人會有10個不同的答案。既然政府老是說創意無價,卻又訂定這樣制式化的依據,豈不自打嘴巴?採購法的設計費比例依據是種以工程為主的標準,立基點不是設計更不是創意,既要訂定標準又想鼓勵創新,那政府最基本的就應先詳細瞭解不同的設計需求,而不是訂立一種齊頭式的平等標準。

(展示設計師)

AI革命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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