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72.公司名稱: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公告本公司與新加坡餐飲莆田集團 (Pu Tien)簽署合資協議,合作於新加坡 地區開展蔬食餐飲市場。(2)由本公司採國際品牌授權模式及條件將舒果品牌授權予雙方成立之合資公司。(3)雙方出資比例:王品30%、莆田70%。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作對象介紹莆田公司是新加坡連鎖餐飲企業,餐廳據點橫跨新加坡、印尼及馬來西亞,具備良好之餐飲管理能力且獲利能力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