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資大陸,有七成以上是透過間接投資,這些經由第三地投資大陸的台商,未來不必轉換身分,即可適用兩岸租稅協議的輕稅優惠。過去這些台商擔心,轉換投資身分出售大陸股權,恐面臨大陸依2008年頒布的59號文,按資產「公允價值」課以 20%重稅,現在疑慮消除了。~經濟日報2013年11月26日頭版頭條
台商投資大陸,有七成以上是透過間接投資,這些經由第三地投資大陸的台商,未來不必轉換身分,即可適用兩岸租稅協議的輕稅優惠。過去這些台商擔心,轉換投資身分出售大陸股權,恐面臨大陸依2008年頒布的59號文,按資產「公允價值」課以 20%重稅,現在疑慮消除了。~經濟日報2013年11月26日頭版頭條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