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記者說,11月15日開始對于違反規定,即在工作單位、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機構室內、居民樓樓道、車站和機場吸煙處罰500-1500盧布。
他說:“2014年6月1日起飯店和酒吧、宿舍、酒店、火車、電氣火車站台也將成為這種‘保護區’。我們必須保護所有不吸煙者絕對免受煙草煙霧危害,因此在公共場所嚴禁吸煙。”
他解釋說,首先需要保護兒童和少年免受煙草煙霧危害,“因此對于向他們出售煙草和煙草制品的處罰很嚴厲”。他補充說:“對于公民的罰款額為3000-5000盧布,對官員的罰款額為3萬-5萬盧布,對法人的罰款為10萬-15萬盧布。禁止在兒童活動場地吸煙,違者罰款2000-3000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