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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押駁回 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閃過一劫

中時電子報/ 2013.11.09 00:00
味全頂新摻油案,頂新製油實業公司前總經理常梅峰,經屏東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兩天一夜輪番上陣偵訊後,今天上午8時許,北檢主任檢察官胡原龍向法院聲請羈押常梅峰以防他串供與煙減證據,檢察官與被告律師舌槍唇戰10小時,台北地方法院在下午6時10分許裁定,檢方無理由要求法院收押常梅峰,當庭諭令將常梅峰飭回。 法院駁回檢方聲押的三大理由是,1. 檢方業經大肆搜索被告及相關嫌疑人辦公住處並扣取證物 。2.常梅峰的頂頭上司味全董事長魏應充都以1000萬元交保,檢方亦未證明常有羈押必要。3.常在偵訊中否認犯行,檢方提出舉證不足以證明常涉有重嫌。 常梅峰昨天上午遭屏東地檢署傳訊,隨後台北地檢署在下午將大統長基公司董事長高振利與頂新常梅峰等,由南部傳喚到台北地檢署漏夜偵訊,並在上午8時許將他聲押,但未獲法院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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