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2/11/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逸民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2/06/25~104/06/13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