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表示,張嘉元涉嫌在民國92年間使用人頭證券帳戶,在集中市場連續以高價大量買入正峰公司股票,以拉抬公司股價,並製造股票交易活絡的表象,誤導散戶投資人進場追價買進。
調查局表示,張嘉元在法院審理期間,在100年11月間搭機潛逃大陸,隨即被通緝在案。
調查小組也發現,張嘉元也涉嫌操控股票上櫃的金雨公司股價,並利用人頭帳戶,連續高價買進,拉抬股價,將金雨公司股價拉高,最後再於高檔價位時大量出脫,倒給散戶接手,牟取暴利。
另外,張嘉元涉及掏空漢康公司資產,編造不實財務報告,不法獲利達新台幣2億6642萬元。
全案經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鎖定張嘉元行蹤,日前在大陸湖南省逮捕張嫌,下午押解返台歸案。
張嘉元回台時不發一語,隨即被押解台北地檢署歸案。1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