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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公文 誤殺廠商 僅換主任 衛福部挨轟

中時電子報/林宜慧、潘杏惠、李明賢/台北報導 2013.11.01 00:00
衛生福利部烏龍公文「誤殺」廠商,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於院會怒斥為「無法原諒的錯誤」,衛福部傍晚即火速開出懲處名單,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和副主任許景鑫被調離主管職務,新任主任由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出任。但此舉遭消基會抨擊懲處層級太低,怒批只在應付民眾。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說,衛福部已懲處,江揆要求類似事件絕不允許再發生。不過,政院人士強調,這只是第一步而已,後續還要調查清楚有無外傳的「內神通外鬼」的狀況。

衛生福利部次長兼食品藥物管理署長許銘能則指出,潘志寬及許景鑫被懲處調離主管職務,並將交付食藥署考績會懲處。潘志寬表示,對懲處沒有意見,公務人員調整職務是正常的事。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直指,懲處結果並沒有給業者和消費者一個交代。產品下架如此重大的決定,居然決定權只在到區管中心,沒有上承到署長,代表層級不須很高就可以決定產品下架,食品安全的控管如此不受正常程序,不但帶給業者重大打擊,也失去對消費者的保障。

對於懲處結果,國民黨立委蔡錦隆痛批,衛福部早就應該公布不合格油品的名單,拖拖拉拉把民眾搞得人心惶惶,尤其烏龍公文又搞死油品廠商,不曉得是食藥署內神通外鬼,還是螺絲太鬆,「整件事一定要有更高的官員負責到底」。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抨擊,衛福部在整個油品事件上離譜到極點,打從大統爆發黑心油,就應該積極查廠,查油又搞烏龍,主事官員不敢扛責任,拿最低階的公務員當代罪羔羊,部長「有權做決策、出事卻免責」。

許銘能表示,此事是由潘志寬口頭指示下屬發布公文,公文從承辦人、科長、簡任官,最後由副主任許景鑫代替潘志寬蓋章決行,並未依照正常程序提交上級主管機關;公文程序依照事由有不同規定,將交由考績會詳細判定。

至於外界質疑烏龍事件是「內神通外鬼」, 許銘能強調絕不可能 ,因發出去的公文不是密件。

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昨在記者會中表達歉意,面對媒體詢問許銘能是否應負責?邱文達說,食藥署長人選還在徵詢中,有結果會儘快說明。

衛福部表示,遭波及業者如聲請國賠願意負責。但雷立芬表示,廠商聲請國賠必須舉證證實有損害,既費時又費功,業者只能自認倒楣,聲請可能性不大,食品廠商若聲請國賠應是首例。她認為,如果這種情況能舉證成功,那麼類似情形的塑化劑團體訴訟,一審判賠時就不只120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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