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得標總價 NCC:歸國庫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013年10月31日電)4G競標結束,得標總價新台幣1186.5億元,高於底價359億元約2.3倍,NCC表示,得標金額收入歸屬國庫。

4G競價自9月3日起每天進行10回合,昨天競標結束,總價金1186.5億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有關得標金繳納方式,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36條規定,得標者得選定一次繳清或分期繳納。

如果選定一次繳清時,應自NCC在10月30日公告得標者名單日起的30日內完成繳納;選定分期繳納者,應自昨天公告得標者名單起30日內,繳納頭期款(其得標標的底價),於120日內就繳納得標金餘額及利息出具國內銀行履行保證書。

至於4G行動寬頻業務得標金應如何運用,NCC說,依預算法第94條規定,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照之授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公開拍賣或招標的方式,收入歸屬於國庫,同法第59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因此依規定應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