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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棉籽酚檢驗方法與國際接軌 與歐美日相較不遜色

NOWnews/ 2013.10.28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黑心油事件持續延燒,傳出大統以及富味鄉混摻棉籽油的油品,只要重新標示,經衛生局核可後,即可重新上架,引發疑慮;食藥署今(28)日重申,有關棉籽酚檢驗方法皆以嚴格標準反覆確認,並與國際接軌。

食藥署說,針對大統長基食品廠及富味鄉公司油品事件,所涉惡意摻雜假冒油品,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所稱涉及「攙偽或假冒」,以及違反同法第18條,違法添加銅葉綠素者,均須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產品沒入銷毀,不得改製。

對於未誠實揭露產品成分資訊,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產品經通知限期下架回收改正,須經衛生局確認改正標示正確性,才得以販售,否則依法沒入銷毀。

有關食品藥物管理署食用油中棉籽酚檢驗方法,食藥署說,是參考國際文獻資料並依照國際規範,方法通過確效試驗評估後,才會據以進行檢體分析。方法確效試驗則包括濃度與檢測值線性關係、重複性、回收率等試驗。而檢驗結果除經多次檢驗確認,並有數據品質管制措施,確認無誤後,才會對外公開,並非一次檢驗之結果。本檢驗方法定量極限為1 ppm,與國際方法一致。

關於民眾質疑為何日前公布粗煉棉籽油檢驗結果並未檢出棉籽酚?食藥署說,這是因粗煉棉籽油非粗榨產品,在廠商自國外進口時已於國外經過加熱、加鹼等半精煉處理,棉籽酚即已被去除。民眾質疑既然粗煉棉籽油已去除棉籽酚,為何廠商還需要再精煉?這則是因為食用油精煉主要目的是藉由脫膠、脫酸、脫色、脫臘及脫臭等過程,讓油品的外觀、品質及氣味等變得更好,利於油品賣相及保存。

食藥署說強調,研擬檢驗方法皆以嚴格標準反覆確認,並與國際接軌。而檢驗技術及設備也持續精進,在國際會議及論文發表場合上,展現我國優異檢驗研究水準,與歐、美、日等國相較毫不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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