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佐證連為最大股東
李應元當場展示菁茵荋公司的DM,當中印有連惠心的親筆簽名,署名頭銜為「總裁暨品牌形象總監」。李並列舉過去多篇報導,皆指出連惠心為菁茵荋公司總裁,其中工商時報在一○○年九月九日報導中提及連惠心成立菁茵荋,並「為最大股東,約七成持股」。
曾提及向中國申請藥證
阮昭雄則指出,連惠心八月曾提到旗下的新藥威力纖要向中國國家食品藥物監管總局申請藥證,如果是保健食品,為什麼要向中國當局申請藥證?懷疑連惠心對該產品中的禁藥成分早就知情。
對於菁茵荋總經理曾心怡推稱產品是由「云丰生技公司」製造,不知禁藥來源,但云丰公司老闆黃振康卻說配方由菁茵荋核心成員葉枚耕提供。李應元踢爆,葉枚耕擔任另一家「樂活新天地」公司的研發長,該公司的執行長與副總經理,就是連惠心與曾心怡。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名人代言產品前應審慎。北市法務局長蔡立文說,代言出包要看對產品的了解程度,如知悉,有故意之可能,視涉入程度,最高罰款可能與廠商罰金相同。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會提供相關事證給北檢,並配合消保官協助民眾退換貨、求償。
連惠心聲明未經營公司
連惠心透過律師方文萱發出聲明,強調自己沒有經營或管理菁茵荋公司,也沒有從菁茵荋公司拿過薪水或報酬。她重申正盡全力向國外廠商追查,一旦真相明確,應負的責任絕不推託逃避。
公平會指出,過去因「代言不實」遭裁罰的個案,僅有二○○八年處罰代言竹炭塑身衣的藝人溫翠蘋,原本罰八萬元,最後撤銷,僅認定代言不實,但無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