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25日表示,26日將召開專家會議,研商食品重大違規業者不當所得的追繳及修法,對黑心食品廠商祭出重罰。
許銘能說,6月上路的新版食管法雖然在罰則上已經提高,不過從胖達人到這次的大統問題油事件,也讓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再提高罰金。許銘能說,以大統為例,這次光是退貨的油品市值就將近新台幣百億元,中間利益一定不只這些,因此應加重處分。
目前食管法針對標示不實,可罰4萬到20萬元,修法傾向將罰金最高拉到400萬元;至於攙偽或假冒部分,原先規定可開罰6萬到1500萬,目前也計畫提高到3千萬元。許銘能:『(原音)他用比較低級的去冒充比較高級的成分部分,以他的經濟利益所得是更高,更高的情況底下,我們是建議原來是罰到1500萬,我們希望再調高1倍,調到3000萬。』
許銘能表示,刑責部分也規劃一併提高。根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攙偽或假冒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目前希望能拉高到7年、甚至是10年,衛福部會先與法務部討論。許銘能也說,相關修法內容最快2個星期內送行政院,力拼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希望藉此遏止業者的不法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