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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2周內修法 食品攙偽最高罰3千萬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2013.10.25 00:00
問題食用油創擊消費者信心,儘管立法院今年6月才剛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大翻修,不過衛生福利部今天(25日)表示,將再修食品衛生管理法,將標示不實的罰則上限從新台幣20萬調高為400萬元。至於如果在食品中攙偽假冒,最高罰金從1500萬提高到3000萬,最快2個星期內將修法內容送行政院,力拼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

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25日表示,26日將召開專家會議,研商食品重大違規業者不當所得的追繳及修法,對黑心食品廠商祭出重罰。

許銘能說,6月上路的新版食管法雖然在罰則上已經提高,不過從胖達人到這次的大統問題油事件,也讓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再提高罰金。許銘能說,以大統為例,這次光是退貨的油品市值就將近新台幣百億元,中間利益一定不只這些,因此應加重處分。

目前食管法針對標示不實,可罰4萬到20萬元,修法傾向將罰金最高拉到400萬元;至於攙偽或假冒部分,原先規定可開罰6萬到1500萬,目前也計畫提高到3千萬元。許銘能:『(原音)他用比較低級的去冒充比較高級的成分部分,以他的經濟利益所得是更高,更高的情況底下,我們是建議原來是罰到1500萬,我們希望再調高1倍,調到3000萬。』

許銘能表示,刑責部分也規劃一併提高。根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攙偽或假冒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目前希望能拉高到7年、甚至是10年,衛福部會先與法務部討論。許銘能也說,相關修法內容最快2個星期內送行政院,力拼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希望藉此遏止業者的不法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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