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用油事件爆發後,新北地檢署即在22日剪報簽分他字案,由主任檢察官楊四猛率領檢察官洪松標,針對富味鄉公司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進行偵辦,期間並會同新北市衛生局展開全面稽查。
富味鄉公司原本宣稱,3年前開始進口澳洲棉籽原油,精煉後的棉籽油製成調和油,出口至香港等其他國家,並未在國內販售含「棉籽油」的油品。
但陳文南昨晚向衛生局坦承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今天遭衛生局裁罰新台幣800萬元。
陳文南今天上午主動到新北地檢署說明案情,檢方下午依涉犯「食品衛生管理法」,諭令他以新台幣250萬元交保,全案也將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
檢察官並在陳文南同意下,下午率領調查局幹員前往富味鄉位於五股區的總公司調閱配方等文件,檢方晚間約談陳男到案,就「棉籽油」調配比例詢問相關細節,以鞏固案情。
富味鄉公司被查出內銷油品疑攙加「棉籽油」,新北及彰化地檢署都介入調查,高檢署已命令由彰檢合併偵查。新北地檢署發言人李海龍表示,全案將簽分偵字案後,再轉給彰檢偵辦,預計下週可完成行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