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低稅負制稅法」,當物價上漲超過10%,最低稅負申報門檻及扣除額也應隨物價調升,因此2014年門檻調升、2015年申報適用,預估富人家庭每戶可少繳新台幣12萬元;但一般受薪階級僅受惠於物價上漲的部分,降稅金額和富人無法相比,因此近日不斷出現批評聲浪。
財政部賦稅署長吳自心21日表示,稅制與物價指數連動,學理上是要消除通膨的影響,因為當實質薪資沒有增加,名目薪資因物價指數上漲而增加時,就必須多交稅,稅制本身是中性的,並非刻意要讓富人減稅,他說:『(原音)因為定額扣除,高所得者因為適用的稅率不同,如果講說租稅減免利益,看起來當然是高所得者會享受比較多;但修法當時沒有考慮說特別要給高所得者比較大的利益,因為累進稅制的結果自然適用會比較多。』
吳自心說,高所得者可減的稅比較多,是因為定額扣除使然;美國採物價指數連動,也會產生相同的情況,絕不是特別為富人減稅才修法。至於降稅比例能否每年調整?官員表示變動過於細碎,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