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21日)初審通過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通過民進黨立委薛凌提案的第28條條文,要求主計總處將「國民幸福指數」納入編列預算概算、做為編列施政方針的參考資料。另外,委員會也通過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案的第63條條文,將限制各機關預算剩餘「流用」其他科目的比例,明定流入、流出數額都不能超過原預算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