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頭條~公司法大翻修 企業盈餘一年配2次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公司法大翻修,上市櫃企業股東有福了!行政院今(21)日審查公司法修正案,未來公開發行公司盈餘分派不必等年度終了,期中即可分派盈餘,如此上半年業績不錯的上市櫃公司,一年可分配二次盈餘。

針對獲利良好的發行公司,未來可增加盈餘分派次數,金管會證期局長吳裕群表示,先前業者已向經濟部反應相關議案,若行政院通過,證券相關法令也會配合修正。~工商時報2013年10月21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