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住宅遇傷害回擊 2男均被訴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5日電)47歲林姓男子不滿55歲江姓男子追求女友人,電話騷擾制止,還侵入住宅,江男憤而持刀揮砍,灑清潔劑傷人,兩男均被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男因不滿江男追求他的康姓女友人,多次放話要求江男不得糾纏康女,否則翻臉;林男還不斷打電話告誡江男,江男拒絕接聽。

今年3月間,林男到江男的台中市住處,要找江男當面談判,江男的兒子出面告知父親不在家,林男離去後又折返,擅自破壞門鎖侵入江宅。

江男在家發現林男竟侵門踏戶,又不滿他屢電話騷擾,憤持清潔劑潑灑林男的臉部,再拿水果刀揮砍手臂,導致林男手臂受撕裂傷、雙眼及臉部等遭化學灼傷。江男傷人後主動報案,警察到場將林男送醫。

林男、江男兩人互控,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2男只為感情糾紛,並無深仇大恨,且江男犯後主動報警,並無重傷及殺人犯意,依傷害罪起訴江男;而林男毀損江男住家門鎖入侵,則依侵入住居及毀損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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