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不應切割 取消優惠
梁文傑說,財政局七月八日修正「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若團體的地上建物有營業之實,就須付原價地租,不得適用六折優惠。此法修改之後,自今年八月一日起,市府每年可多收二千四百多平方公尺、八十一萬元地租。
但梁文傑認為,救國團所使用的草地、水池,也應取消六折優惠,「救國團是以整個基地來做為旅館經營,其噴水池、草坪等附屬營業設施怎麼可以排除在營利事實外?」梁文傑也說:「收費停車場每小時收費廿元,營利事實明確,為何救國團還能享六折優惠?」他並說,劍潭活動中心總面積二萬九千六百多平方公尺,若取消所有六折優惠,市府每年將可增加九百七十八萬三千多元收入。
財局:計收基準 研議修改
大地工程處森林遊憩科科長何明育表示,救國團為符合計收基準規定的優惠對象,目前除仍有五百多平方公尺土地的使用方式尚待釐清外,其他皆符合目前計收基準的規定。財政局局長陳盈蓉表示,會再請大地工程處釐清救國團使用土地的方式,再研擬修改計收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