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選舉委員會委員的組成,今天遭到綠營市議員的質疑,要求應依政黨比例來推薦委員,才符合公平的原則。
中市選委會表示,13名選委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4年,同一黨籍的委員不逾總額1/3;而目前的選委會是在縣市合併後組成,是合法產生,均公平、公正、公開辦理各項選務。
台聯黨籍台中市議員高基讚今天在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要求中市選委會的委員應有1席台聯黨籍,才能維持選舉的公平性。民進黨議員曾朝榮聲援認為,台聯黨要求有1席選委會委員,是非常卑微的要求。
曾朝榮指出,選委會委員原本就是依政黨比例來推薦社會公平人士所組成。但目前台中市選委會的委員產生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委員名單位中,市長是當然主委,兩位副市長,另外前台中縣府民政局長,前台中市府民政局長,前台中縣府社會局長,前國民黨台中縣黨部執行長都是委員,委員結構與政黨比例都不對,是「假政黨、真酬庸」。
同為民進黨籍的市議員陳淑華則要求,這屆選委會委員任期結束後,應發文給各政黨,由各政黨依政黨比例來推薦委員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