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台中港隊今天指出,阮女嫁到台灣,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在2008年12月離婚又另結新歡。由於新戀情尚未穩固,2009年2月份她持護照入境台灣,為了不讓男友知道行蹤,便私自塗改入境章戳日期。
僅管阮女塗改的章戳時間只變更了日期,但昨天她搭機從台中機場入境時,移民官翻閱護照時發現有異,經比對入出境紀錄後,果然發現有塗改之嫌,經訊問後,阮女也坦承不諱。
移民署指出,旅客護照內移民官員所核蓋的查驗章戳是具有法律性質的,隨便塗改或變造已屬觸犯法律的行為,千萬不要隨意塗改以免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