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怒告…反被檢座算出闖紅燈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王姓婦人騎機車遭劉姓女騎士撞上,怒告對方闖紅燈肇禍,涉及過失傷害,檢察官發現監視器畫面未拍到燈號,為求慎重,親自計算秒數,結果發現是王婦提早2秒起步,闖紅燈的是王婦,由於劉女不想提告,檢方昨日做出不起訴處分,還給劉女清白。

本案發生在今年3月1日下午,當時年約40多歲的王婦,騎機車在鶯歌區T字型路口停等紅燈,起步後,被35歲劉女騎機車撞上,雙方掛彩,因而衍生出這起官司,所幸檢方明察秋毫。

對此,承辦檢察官謙虛的說,每件案子都應仔細了解,才不會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