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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發聲:守護我庄的‘保證’

立報/本報訊 2013.10.07 00:00
■李宇軒

九十年代反水庫運動後,美濃農村始終不寂寞,另一波「家園守護圈」的願景正實現在後生所倡議的國家自然公園。

為了內政部會勘黃蝶翠谷等公園預定地,10月初美濃愛鄉基金會南北奔波。豈料少數里長於座談會要求中央政府保證:「廢水庫」!里長要政治承諾外,還拉起「不要拖累陳市長」的白布條,畫面讀來像生祥樂隊《我庄》專輯中聲嘶力竭的〈阿欽選鄉長〉,公園案像選戰的籌碼。

想起8月底,楊秋興、鍾紹和陪同副總統吳敦義到美濃,里長座談會中完全呼應上述「廢水庫」訴求。同時,中央官員下鄉也聽到兩日後林務局在黃蝶翠谷承租戶說明會反對公園案的理由。因公園設立後將由營建署或市政府接手規劃土地分區管制的規定,將納入林務局轄管的黃蝶翠谷46至52林班地,林務局說這將與其業管的「自然保護區」疊床架屋。

民代藉公園案談「廢水庫」,寄望輕然諾的中央政治人物掛保證。林務局也藉機主張保留現狀、積極管理從未劃設過的「自然保護區」。看似雞同鴨講,都是八字未一撇的假議題。因國家自然公園是20年來反水庫運動後生交工守護家園的成果。殊不知,美濃水庫案早在1999年5月28日通過,若無新的政策工具及民間抵抗運動,美濃這優勝美地早就不保。同時公園的焦點不在保留現狀,而在調整林務局單一林業管理及利用山林的思維,改善過往盜伐、傾倒建築及醫療廢棄物造成水源污染的問題。

似乎難以避免如林務局開啟的國土之爭。因為公園將來有土地開發法規的限制,水庫開發水資源及炒作土地的門檻更高。同時公園守護範圍涵括黃蝶翠谷外的美濃山地景、客家文化、歷史古蹟。公園也將拓展到林務局目前業管的土地使用權與居住權及後續處遇的權限。如日後掌握老邁、棄作及停約的承租戶,調查在「一般管制區」及「特別景觀區」內從事耕作或造林樹種的行為,林務局及內政部將對受影響者做出合理補償。

或許可參考1990年代末馬告檜木國家公園挫敗的催生案。美濃環運力推有保育理念的國家自然公園,如何面對中央/地方、藍/綠政治、族群矛盾的「國土保衛戰」的挑戰,這有賴里山混合地景的精神,更多元的自然環境及人文環境找出更具包容性的保育及發展策略。

(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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