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擬放寬 公、勞保年資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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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銓敘部昨天在提出「有條件放寬」公、勞保年資併計方案,若經考試院會通過及施行,具有公、勞保年資都未滿十五年者,如果併計達十五年以上,得於六十五歲時,分別請領公、勞保年資的養老(老年)年金。

依銓敘部規劃,公、勞保被保險人於年滿六十五歲退休時,如任一保險年資已符合領取公、勞保年金者,不適用年資併計規定;併計年資以領取公保年金者,其公保年金僅得以基本年金率計算,領取勞保年金者,不得加計基本保障三千元。

銓敘部指出,上述併計規定,排除已領取公保養老給付、勞保老年給付、保險年資補償金者;九十九年前已退出公保者,不適用年金化規定,也予排除。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在公、私部門服務的人都是為國家社會服務,若退休後可公、勞保年資併計,分別領取年金,除有利個人的職業選擇、老年保障,也有利於跨職域的人才交流。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現行公、勞保年資若都未滿十五年,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不能領取年金,未來併計年資就可分別請領年金。

至於增列生育給付為公保現金給付項目,銓敘部指出,現行公保被保險人是依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由政府支付生育補助,未來將參照勞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加保二百八十日後分娩或加保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的被保險人)及給付標準(一個月)進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