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美國紐約州立大學Criminal Justice碩士,之後曾擔任法務部專員與編審、台北少年觀護所副主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現職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並兼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政院表示,羅瑩雪在擔任律師執業期間,曾全程參與1993年兒童福利法及2003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全面修正;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365號解釋,推翻民法第1089條的「父權優先」條款,使得日後行使親權時,應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能夠落實於法律中。
她在擔任政務委員兼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期間,更是首位以公務簽證訪問蒙古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妥善處理解決無國籍藏籍配偶居留問題。
行政院表示,羅瑩雪為人正直、任事積極,致力於各項人權改善工作,洪仲丘案發生後,她協助國防部提出國軍申訴及懲戒制度的改善方案,並受命擔任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召集人,受理軍中冤案申訴;未來擔任法務部部長一職,相信必能持續捍衛司法獨立,讓台灣人權發展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