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醫學委員會(Medical Council of Thailand)會長宋薩(Somsak Lohlekha)表示,醫療機構現在正修改法規,不限制婦女只能為親戚代孕,幫助那些想要有小孩但沒有女性親戚可以幫忙代孕的婦女。
泰國醫學委員會只允許20歲到35歲的婦女擔任代理孕母,她們須要有過懷孕經驗,也要支付薪水。
宋薩表示,中國大陸和印度限制代孕,泰國因為沒有嚴格法律限制代孕服務很知名,外國人都直接跑來偷偷進行代孕,泰國現在有很多廣告吸引無法懷孕的婦女利用代理孕母生下孩子或提供卵子,有些廣告還放上美貌婦女吸引人們購買卵子。
泰國警方去年破獲一家台灣人經營的非法代孕公司,引誘越南婦女成為代理孕母,醫院與院方人員都牽涉其中。
宋薩表示,泰國全國約有100名醫生提供代孕服務,但要防範非法代孕服務,醫學委員會將公布新的規定,要求產科醫生接受代孕服務訓練,並向他們登記。
他指出,醫學委員會記錄提供代孕服務的產科醫生人數,如果能規範醫生,就能控制非法代孕服務。
宋薩說,泰國皇家婦產科學院正在草擬規範,不久應該就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