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韓籍華裔的孔姓牧師被控對少女性侵77次,另對1名女子性侵。一審判孔合併執行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17年。判決指出,孔男在新竹創辦協會傳教,卻趁機對女會員逞淫慾,他被控依權勢,將一名15歲少女當禁臠,兩年多來猥褻、性侵77次。孔男另對一名女志工,佯稱她患有胃下垂,可以幫她治療卻性侵。一審法官依權勢猥褻、性交等罪,合併執行12年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今天認定原判太輕,改判合併執行1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