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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守煌:特偵組洩密 北檢應偵辦

自由時報/ 2013.09.0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特偵組認定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並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陳守煌昨以「心寒」的心情痛批特偵組知法玩法,並暗指特偵組「妄想、自大」,不僅下級越權對上級行政調查,還擅自公布通聯對話內容,涉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他認為台北地檢署應主動分案調查。北檢則表示將依法處理。

「心寒」特偵組知法玩法

陳守煌重話呼籲特偵組要「有理想,但不是妄想;有自信,但不是自大」,不要自以為是、膨脹自大,遊走法律邊緣,紊亂行政體制。「我也是檢察界的老兵,站不站得住腳,特偵組心裡有數!」

陳守煌強調,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從未向他說過王金平、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事,曾勇夫六月廿七日回國、廿八日上班,特偵組廿九日監聽到王對柯說「勇伯說OK」;這三天他都沒遇到曾,也無通聯,在特偵組上週記者會前,他都不知曾也有接到王的電話談柯案。

陳守煌引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八條規定指出,公務員洩漏或交付監察通訊秘密資料,可處三年以下徒刑。特偵組本月五日以未涉刑事犯罪為由,簽結柯案,隔天就散發王柯電話監聽譯文,使他的家屬惶惶不可終日,通訊自由受到侵害,他認為特偵組已觸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且是公訴罪,北檢應分案偵辦。由於他是當事人,他不會要求高檢署指示北檢調查,也不會對特偵組提民刑事告訴。

陳守煌也指控,特偵組「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特偵組依法只有刑事調查權,無行政調查權,且特偵組屬法務部下級,若發現部長有行政疏失,應函送法務部上級的行政院調查,要移送監察院也要透過法務部轉呈,「哪有下級調查上級的道理?」

特偵組則表示,馬總統不是案件當事人,總長黃世銘提前向馬報告沒有洩密問題,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向扁報告案情,情況不同;且本案是司法風紀案件,只涉行政違失,未涉刑責,因此未違反刑案偵查不公開的洩密問題。

特偵組說,刑事調查中所取得的通訊監察譯文,可做行政違法證據,為使社會了解特偵組認事用法的依據,才會在偵結後,公布監聽譯文,以昭公信,沒有違法。

黃世銘向馬報告就是洩密

陳守煌反駁說,偵查中的秘密依法都不能外洩,和洩漏對象是不是當事人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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