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78歲王姓老翁因懷疑妻子與女婿偷走他的土地所有權狀及戶口名簿,而心生不悅。民國101年9月某天下午在住家客廳內,目睹妻子坐在沙發上突然休克昏倒,滾落地面。
老翁未向家人呼救,也未打電話叫救護車前來救助,遺棄妻子不顧,持續看電視。直到當晚住在隔壁的女兒返家,前來詢問母親下落,老翁才告知已昏迷在家。
女兒緊急呼救,叫救護車前來將母親送醫,經診斷為腎衰竭、低血糖症等疾病,她出院後控告丈夫。老翁否認遺棄無自救能力的妻子,指稱他因眼睛看不到、且行動不便,所以無法救人。
台中地院依遺棄罪判處老翁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