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柯文哲 京華城 摩羯颱風

以神名義與女嘿咻 男判19年

中央社/ 2013.09.05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5日電)自稱是牧師的王姓男子,以神的名義性侵12名女子,又以建造教會為由向信眾詐財。最高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9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在學校社團擔任指導老師的王姓男子,自稱是「牧師」,誆稱「與我發生性關係可拯救家人」、「拒絕的話會下地獄,家人也會死掉」等語,於民國99、100年間,在桃園市、台中市等處,陸續性侵、猥褻12名女子得逞。

不僅如此,王男還在台中地區,以要籌款「建造教會」為由,要求信眾奉獻捐款,若有信眾拒絕,他則恫嚇「不愛主,家人的生命可能會遭到意外」,但王男拿到錢後,卻是用來繳交購屋貸款及花錢享樂。

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認定,認為王男以牧師自居,假借神的旨意,對女子強制性交及猥褻,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又利用興建教會之名,向被害人詐財得逞,今天依強制性交、詐欺取財等罪,判處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定讞。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