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中央日報」今天報導,e-bay韓國(G Market‧Auction)和SK Planet(11號街)業者,遭裴勇俊等群星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理由是侵犯「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
報導引述法界人士指出,2010年SM、JYP、Key east等大型經紀公司簽訂關於明星「公開權」的協議,並把相關事宜交由法律處理。
這次訴訟,是由於一些公開市場擅自使用明星的名字和照片,在產品上貼上「某某開衫」、「某某風褲子」等,以招徠消費者。
報導說,此案已在21日舉行首次辯論庭。
不過,南韓法律並沒明文規定「公開權」條款,所以法院判決是否支持藝人,也引起大眾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