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少平說,「我們持續認為,這項判決是不公平的。」
43歲的劉暉被控與同案共犯趙軍天在2010年以將工程承包給受害人作為藉口,詐騙300萬人民幣,去年4月被捕,9月獲撤回起訴,但今年1月再次被重新起訴,6月9日被懷柔法院以涉及詐騙,判處11年徒刑。
劉暉的代表律師尚寶軍曾經表示,這次重新起訴,可能與去年底部分記者與維權人士成功探視劉暉的姊姊、也就是劉曉波的妻子劉霞,觸怒了當局有關,包括劉暉本人在內的劉家人,都認為是受到劉曉波與劉霞的牽連。
劉暉的辯護律師莫少平也曾說,劉暉在庭上否認自己涉嫌詐騙的指控。
劉曉波因為起草和連署「零八憲章」、要求北京當局推行民主改革,而被扣上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2009年被重判11年徒刑,雖然曾經在2010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但仍繼續在大陸監獄裡服刑;他的妻子劉霞則是持續遭到居家軟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