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戰場: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立報/本報訊
13 年前
■路況

洪仲丘案爆發以來,全台連續上演《死了一個下士之後》的荒謬哀悼劇,全戲的高潮就是一步步逼顯出國軍之「潰不成軍」!一個下士之死竟可以搞得整個軍方雞飛狗跳,潰不成軍,令人不禁聯想到二次大戰時美國名將巴頓將軍因為踹了一個大兵一腳,而丟官下台。巴頓將軍是何等人物,用兵如神,戰功彪炳!相形之下,此次事件中軍方高層一連串「狀況外」的荒腔走板表現,從國防部長、陸軍司令到三軍最高統帥總統先生,此等水平給巴頓將軍提鞋都不配!

洪案之荒謬哀悼劇逼顯出國軍的軍紀敗壞,士氣蕩然。軍紀是部隊之骨幹,士氣是部隊之靈魂。一支部隊喪失靈魂,骨幹鬆垮,當然要潰不成軍!但也有其正面啟示,洪案重新見證了孔夫子說的:「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管你是幾星將軍或三軍統帥,也絕不容欺壓迫害任何一個基層士兵或平民百姓之「基本人權」(匹夫之志),因為三軍之設立就是為了保護人民,三軍統帥之權本就是人民所賦予的,此之謂「匹夫不可奪志也」。所以,一支會剝奪「匹夫之志」的「三軍」已不配為「三軍」,當解除其統帥之虎符帥印,此之謂「三軍可奪帥也」。

輿論批評馬英九是但知「依法行事」之法匠,可是輿論本身將一切問題都歸咎為「體制性」與「結構性」問題,其實和馬英九一樣,都跳不出「法治萬能」之迷思。解嚴以來,台灣已建立自由主義式之法治體制,今日軍中之法規制度較之10年前、20年前,乃至戒嚴時代,當已開明進步不少。但法制層面之進步並不能保證整體領域之進步。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制之外,還需要「人心」之集體努力形成正面心態與良好風氣,才能使整個體制運作良好。此集體心態與風氣就叫做「士氣」。

而士氣又是如何興發凝聚?常言道:「兵隨將轉。」孟子曰:「以志帥氣。」士氣之興發凝聚有賴於將帥領導有方,足為表率。將帥須作為三軍之「總體意志」,才能「以志帥氣」,統帥凝聚三軍之「士氣」。如果蜀中無大將,不足為三軍表率,軍隊如喪其志,當然要士氣渙散,潰不成軍。所以洪案所反映的不只是體制問題,更是「三軍可奪帥也」之領導危機。而蜀中無大將又豈止是軍方?台灣各領域皆有廖化作先鋒之領導危機,尤其是政治界與文化界,更只剩沐猴而冠。所以台灣徒有民主法治之架構,卻只能虛耗空轉,潰不成軍!

怎麼辦呢?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至少先把這群沐猴而冠,作威作福的爛咖轟下台,這才是「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之人民尊嚴!

(成功大學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