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此案,被告詹男除當庭認罪和道歉外,並提出要當庭給曾御慈的母親新台幣50萬元慰問金,希望能與家屬商談和解,但被曾母拒絕。
曾母說,「我孩子都沒了,還我一個孩子,那就沒事」,她花一輩子心血養育一名醫生女兒,被告詹男現在卻很輕鬆的道歉,該怎麼談和解?曾母表示,不願與詹男和解,且要對被告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曾御慈於今年5月28日晚間返回新北市土城區住家時,在土城區中央路、大安路口,遭酒駕的詹姓男子撞成重傷,呈現腦死,家屬捐出皮膚、眼角膜及骨骼等器官,遺愛人間。
起訴書指出,檢方依據道路監視器翻拍照片,認定詹男肇事後,曾停下車子10餘秒,但沒有下車救助傷患,反而駕車逃逸,檢方在6月7日以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訴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