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5月24日經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民國101年度可分 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新台幣71,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7,100,000股乙案,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7月23日臺證 上二字第1020014607號核准於102年8月16日(星期五)起掛牌上市買賣。二、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1.原已上市股份:普通股7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 新台幣710,000,000元整。 2.增資後之股份:普通股78,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 新台幣781,000,000元整。 3.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 4.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5.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58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電話:02-33930898三、本次增資股票預計於102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發行 方式如下: 1.已提供集保劃撥帳號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股票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 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2.未提供集保帳戶或帳戶有誤致未能劃撥入帳者,請憑本公司寄發之「增 資股票發放領取單」及書面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及集保帳戶後,駕臨 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便 匯入帳戶。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