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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政策 市民只有償債的份?

自由時報/ 2013.07.24 00:00
記者唐在馨/特稿

台中市政府今年來先是市政大樓官司判賠近八百萬元,昨再傳市府與仁愛之家官司打輸,要賠一千七百多萬元,再加上「台中新地標」的秋紅谷也是「有官司在身」,不禁讓人懷疑,難道市民真的只有「買單」的份?

而台中市捷運烏日北屯線也是同樣情況,原本只要爭取地主參與聯合開發,就可以「一毛不花」,但卻因市府一直拿不出一套辦法來說服地主,再歷經民國一○一年九月被內政部宣告徵收失效,導致市府整個徵收款項暴增,行政執行力不佳,換來的仍是納稅人共同承擔。

「不良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台中市議會昨天不少議員喊出要求為第一綜合市場官司打輸提出追究責任,其實有其原因,一個市場從八十三年起,市府應追的租金追不到,導致產生三千多萬元的爭議,最後判賠一千七百多萬元,難道,這中間沒有怠忽職守之處?

官司打輸了,公務員滿腹苦水,說欠債的人跑了,不知如何追討債權;其實,若情況生變,早就應與房東研究有無修改合約的可能,尋求任何「脫困」之道,這才是積極作為。要賠一千多萬元,公務員滿腹苦水,那負責償債的市民,又該向誰訴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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