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官派董監事考核應詳實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7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各主管機關對官派董監事的執行績效及其品行、廉潔風評等,應有詳實考核,不適任者,應立即更換。  江宜樺下午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議,聽取法務部「當前廉政情勢及分析」、研考會「整合服務效能躍升推動情形報告」、以及經濟部「經濟部公股事業管理檢討改進報告」。  江宜樺表示,公股事業性質上屬政府持分的民營公司,不若國營事業,受較高密度的監督;各公股事業的主管機關應負起監督管理責任,否則一旦發生事情,大家還是對主管機關有所責難。  他說,公股事業管理監督,用人制度是重要環節,他要求各主管機關對於所屬的公股事業董監事選任應審慎為之;各公股事業主管機關對於官派董監事的執行績效及其品行、廉潔風評等,應有詳實的考核,對於不適任者,應立即更換。  至於政府應保有多少公營事業,江宜樺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研議,等有初步成果再適時對外說明。  江宜樺並採納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陳長文所提,除經濟部以外,其他具有公股事業的主管機關(例如財政部、交通部、退輔會等),請法務部逐次安排於後續會議中提專案報告。  此外,江宜樺也說,「廉能」是檢驗政府施政最重要標準之一,提升行政效能則是國家競爭力的關鍵。政府致力組織、流程及業務的改造與精進,目前推動「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