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7/172.公司名稱:易福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202006932號函規定公告。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價證券業務相關規定申請為櫃檯買賣管理股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