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7/162.公司名稱: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102年7月16日起將營業處所遷移至新竹縣竹東鎮工業二路96號。電話: (03)596-1000,傳真: (03)596-8971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