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吉:代子公司補充公告100年11月18日合併案之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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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補公告合併完成日2.事實發生日:100/11/18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 (以下稱乙方)合併後存續公司為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同為香港敦吉科技投資有限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股東權益不受影響7.併購目的:經營管理及垂直整合之需要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合併後預計可降低營運及管理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子公司合併案於102/7/15收到當地主管機關核准之營業執照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本合併案先經審批機關同意後,再進行各項資產轉移申請與業務移轉至存續公司;原乙方所有的債務由甲方承擔,債權由甲方享有。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繼電器等電子零組件等。(2)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設計、生產、電子專用生產設備及其零配件、 測試儀器等。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原於2011年10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吸收合併「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茲為擴大提升經營管理之整體效率,擬向投資促進局申請撤銷「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吸收合併「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並擬申請由「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合併後「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將終止,「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承擔「敦吉機電(廈門)有限公司」之所有債權債務。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