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法規定,組織假球的責任人最高可被判7年徒刑或者最高罰款100萬盧布,同時禁止運動員、教練和裁判參與賭球活動或者在博彩公司下注。
非法影響比賽結果的行為包括賄賂運動員、裁判和教練或者其他與比賽有關的人員,強迫或者說服以上人士以影響比賽,與他們合謀,或者比賽參與者收取金錢、有價証券或者其它財產和換取其它好處。
各個體育項目的協會必須將涉嫌和被指控組織假球的參與者停賽,如果被判有罪,則採取取消比賽資格的措施。
這項法律責成博彩公司和賭球者對下注者進行登記,並將名單提供給稅務部門和全俄級的相關體育項目的協會。而且必須出示護照才可以下注和提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