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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房產難分? 乾脆拆窗掀屋頂!

好房News/ 2013.07.09 00:00

好房News記者曾鈴雅/綜合報導

不少夫妻離婚後「好聚難散」,總為財產分配問題吵翻天!土耳其更有一位離婚婦女,不但把家中地毯、窗簾、家具、餐具全帶走,更趁丈夫不在家時把整個家的屋頂及窗戶也全拆走,只因這些全是她出錢裝潢整修,留下破壁殘垣令前夫大為錯愕。

土耳其婦女離婚後,把家中所有東西全都搬走,包括房子屋頂及窗戶。(圖/引用自Daily Mail

土耳其婦女Fatma和丈夫Sahin因離婚財產分配閙得不愉快,索性搬出原本夫妻居住的房子時,連帶把地毯、窗簾、家具、餐具、甚至是廚房水槽也都帶走,完全不顧跟著父親的小孩依然住在這個家中。

前妻狠心把整個家都拆了,土耳其男Sahin只好把孩子先送福利中心寄宿。(圖/引用自Daily Mail)

由於主張家中一切多半都是她出錢裝潢整修,所她又趁前夫外出上班時,協同哥哥回來再把屋頂及窗戶也全拆走,整棟房子只留下破壁殘垣,誇張的行徑令鄰居及趕回來查看的前夫都為之錯愕!

在台灣,離婚夫妻因錢財反目成仇的案例也比比皆是,台北律師公會副秘書長蔡志雄就曾表示,夫妻離婚只要扯到錢,那可有得拖了,且困難度還會著牽涉金額的多寡而增加。像近期閙得沸沸揚揚的于美人婚姻風波就是最好的例子,從夫妻吵架閙到家族紛爭或許還有得解,但一扯上錢,夫妻雙方的紛爭恐將剪不斷理還亂!

究竟夫妻離婚財產該如何分配呢?蔡志雄表示,夫妻離婚通常是在提起離婚訴訟時連同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也就是將夫妻兩人結婚後所賺的錢及買的財產統計,再以各自扣除債務後的餘額來均分。若是雙方共同持有不動產,因無法將房屋或土地切半,所以法院會請鑑價公司去評估不動產價格,再以此作為錢財的計算依據。

永慶高總價簽約中心資深經陳俊宏建議,由於夫妻"婚後"所購買的房產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若是夫妻於婚前購屋最好採聯名登記,且男女雙方皆各自保留一份權狀,如此將來只要任一方賣屋都得經過另一方同意,而且賣屋所得才屬於雙方,離婚時也才能雙方均分其價值。

原文網址: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681335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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