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行動通訊產品更新速度快,廢棄量大且具回收再利用價值,環保署於95年公告廢手機為清潔隊資源回收項目,並於97年增列手機充電器。自98年起與手機製造業者、電信業者及行動通訊門市等業者簽署「廢行動通訊產品回收合作備忘錄」,擴大提供回收管道,免費回收民眾的廢手機及配件。廢手機及配件的回收量也逐漸提升,101年約共回436公噸,為95年回收量110公噸的3.9倍。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除了可將廢手機、配件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之外,也可交給大眾電信、中華電信、台灣三星(Samsung)、台灣大哥大、台灣樂金(LG)、台灣諾基亞(Nokia)、全虹、全家便利商店、宏碁(acer)、宏達電(HTC)、亞太電信、拓勤(G-Plus)、威寶電信、統一超商、愛買、索尼(Sony)、遠傳電信、震旦電信、燦坤、聯強等20家業者共1萬1千個以上門市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