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與會的金管會保險局科長謝萬隆表示,一般責任險與強制責任險不同,必須釐清責任歸屬才能理賠,世界各國規定都是如此,建議受害者提出再議,只要釐清相關責任,保險局會督促保險公司依契約執行理賠。
交通部公路總局北區監理所副所長陳金生建議向肇事鑑定會申請鑑定,不滿意結果還可以復議。
國光客運發言人宋立山則回應,事發當時肇事車輛側撞國光客運,導致行車失控釀禍,該公司對受害者致上最大歉意,並已盡力向富邦保險公司爭取最大金額的賠償,但由於國光駕駛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強制責任險,旅客運送責任險無法理賠,絕非國光藉故卸責,而且國光公司一樣求償無門,後續會再和保險公司協商爭取權益。
蔡錦隆要求公路總局及保險局於一週內徹查國光客運投保項目,以及與保險公司契約是否符合保險法相關規定,國光客運也應儘速給受害乘客及家屬一個合理交代。
因為不滿保險局與國光公司的回應,拄著枴杖的受傷乘客賴先生激動表示,他坐國光的車,買國光的票,乘客責任險究竟何在?沒想到搭上國光客運,會受到如此待遇,還「送我一根大鋼釘」。